四川长河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甲方)委托四川涛荷兴建材有限公司(乙方)对其提供的含锂物料(包括且不限于铁精粉、钙粉、元明粉、锂矿渣等)进行煅烧加工为“200目”产品。甲方负责提供原料,并按约定的设备清单提供生产设备。乙方独立经营负责生产场地、基础设施建设、设备安装、取得合法的生产资质(包括环境评价、特定资质(如需要)、排污许可等)、生产过程的中能源、人工投入,其他辅助设备、物流设备、工具、耗材,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等。甲方提供的设备、原料以及加工后的成品的所有权由始至终均属于甲方所有,乙方不得用作他用,甲方有权随时要求返还;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(如甲方变更要求不符合环保法规和环评要求的,乙方应当拒绝并要求甲方更改,乙方未拒绝的有乙方独立承担责任),乙方对加工后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,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,损失计算按照不合格产品重量×X元/吨核算。加工费用按照合格产品重量×(加工核定成本单价+50)元/吨核算,当期加工成本由乙方向甲方按月上报,甲方进行核定,甲方有权对不合理的成本支出进行否定,核定后的加工成本为加工核定成本单价。(项目投产半年后,双方协商确定加工成本单价区间,后续结算中在区间内的加工成本单价予以认可,高于区间的成本不予结算,低于区间的成本按照结余的50%奖励给乙方)月结,加工成本含13%增值税。你作为甲方的资深法务,编辑一份完善有效的委托加工合同,充分维护甲方利益防范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