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乙丙系A公司自然人股东,分别持股x%、y%、z%,现甲方需要出资收购乙方和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份。约定给乙方的转让款金额为m元,给丙方的转让款为n元。三方签订协议后,乙方和丙方应在1个月内和甲方完成股权登记变更,股权登记变更完成后6个月内,甲方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方和丙方。如果协议签订后,乙方和丙方未配合将股权登记给甲方,乙方和丙方应按照各自股权转让金额的10%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,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。如果在股权变更后6个月内支付转让款,三方可协商是否延长支付期,如未达成一致,视为本协议未生效,甲方应当在支付期满1个月将股权重新登记回乙方和丙方名下,各方均有权无责解除本协议。在工商登记中备案的转让协议和本协议冲突的,以本协议约定为准。所有股权转让登记中需要承担的税费各自自行承担。你作为甲方的顾问律师,请撰写一份符合甲方利益诉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。